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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保管及维修的义务由谁承担?
2018年4月28日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http://www.skjxhk.com/
《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占有租赁物,对租赁物负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的义务,并且负有维修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为自己使用、收益得需要,应负保管义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能由自己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不能处分租赁物。
文章来源: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律师:
宋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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