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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问题

2017年7月2日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http://www.skjxhk.com/
撤销,合同,变更,订立,仲裁,人民法院
  关于房屋买卖问题
  合同签了,按合同产权过了户,钱也收齐了,这时候卖方才觉得被骗卖得太便宜了,卖方可以怎样讨回利益?
  律师回复解答:
  交易已经完成,很难变更,除非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