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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2021年11月6日  厦门专业合同律师   http://www.skjxhk.com/

 宋,厦门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我们都知道,大多数合同都是有违约金规定的。违约金的规定不仅是为了合同当事人能更好的履行合同,也能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购房合同也是如此。那么在购房合同中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带您了解一下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一、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价款的,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逾期支付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二、购房违约金计算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种:根据合同中双方约定比例计算,一般比例范围是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三、购房违约金上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购买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国家相关文件并没有明文规定购房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但是一般情况下购房违约金都是按照房产总成交价为违约金比例,这也是法院可能支持的最高上限。如果有规定是定金的百分之二十倍,那么违约金上限就是这个数值了。

  购房合同违约金比例的规定是为了合同的顺利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违约金可不是个人或某一公司随便规定的,必须符合合同法的约定。所以您或者您的家人朋友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购房合同中的规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

  核心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从司法实践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产权是否明晰、交易房屋是否在出租等等问题。在本文为您介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细节,希望对您有帮助。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